發文單位:賀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08日 |
標 題:賀政規〔2021〕1號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賀州市工程建筑項目“多測合一”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
發文字號:賀政規〔2021〕1號 | 發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處級以上單位:
《賀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賀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賀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實施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測繪服務效能,降低企業成本,解決工程建設項目中測繪事項“多次委托、重復測繪、過程繁長、資料重復”的問題,實現對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同一測繪事項由一家測繪單位承擔、同一測繪成果只提交一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9〕28號)《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指導意見》(桂自然資發〔2020〕7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多測合一”,是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所涉及的測繪服務事項中,把測繪內容相近或屬于同一審批階段的多個測繪業務,整合為一項測繪業務,分別委托一家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服務機構開展測繪活動,測繪成果供相關主管部門審批使用。
第三條本辦法的實施范圍為市行政區域內需要行政審批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城鎮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測繪服務,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
第四條“多測合一”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包括兩項測繪業務類型:竣工前測繪、竣工測繪及不動產實測。
第五條“多測合一”?測繪項目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規程》。
第六條市自然資源局是本市“多測合一”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多測合一”工作,主要職責為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多測合一”工作機制,負責收集匯總有關技術標準、?行業規范,建立和管理“多測合一”服務機構名錄及信用管理、質量監督檢查、事后監管等工作。
第七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協助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多測合一”相關管理工作,并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測繪事項做好宣傳貫徹、業務指導、業務審核、成果共享互認等工作。
第二章?測繪服務機構管理
第八條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建立“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名錄,方便委托方選擇。“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備“多測合一”項目所要求的專業測繪資質;
(三)“多測合一”測繪從業人員應為本單位人員且具有有效測繪作業證。
第九條“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名錄實行自愿申請、動態管理,符合條件的測繪服務機構可向市自然資源局申請入駐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測繪服務機構鑒章);
(二)測繪資質證書;
(三)營業執照;
(四)測繪單位從業人員名冊(測繪服務機構鑒章),并附社保相關材料;
(五)不動產登記代理機構注冊證書(不動產權籍調查需要);
(六)誠信承諾書:對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并對誠信服務作出守信承諾。
入選名錄庫的服務機構在市自然資源局網站進行公示。
第十條已納入“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名錄庫的測繪服務機構,其營業執照、測繪資質證書、測繪作業人員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及時申請入庫信息變更。
第三章?“多測合一”工作流程
第十一條項目委托。委托方可根據測繪項目規模,自主選擇并委托“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開展測繪活動。測繪服務機構應按資質許可范圍接受委托,嚴禁超業務范圍、超作業限額、惡意低價承接測繪業務。鼓勵委托方選取名錄庫內的測繪服務機構。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委托方與“多測合一”測繪服務機構簽訂測繪服務合同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測繪項目備案。測繪服務合同應明確具體委托的測繪項目類型、完成時限、測量的內容細項、計費標準、提交的成果種類、支付方式等。
第十三條測繪作業。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根據“多測合一”合同載明的測繪任務和時間要求組織開展測繪作業。在開展測繪作業前可與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進行業務銜接,各有關部門應當為測繪服務機構提供基礎數據等信息咨詢服務。
第十四條成果報送。測繪成果由測繪單位按照自身質量管理體系完成質檢后報委托方驗收,委托方驗收合格后,用于后續的業務辦理。我市將結合實際,逐步實施測繪成果由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生效制度。
第十五條成果審核。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服務機構提交的“多測合一”測繪成果進行技術審核,對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并退回。測繪服務機構須針對審核反饋的問題,及時組織測繪作業人員進行重測、修測、補測,直至符合要求。
第十六條數據共享。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將“多測合一”測繪成果目錄向社會公布,鼓勵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依照有關規定查詢和申請使用“多測合一”測繪成果,促進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實現數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和投入。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多測合一”項目應當按照《測繪工程產品價格》(國測財字〔2002〕3號)《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財建〔2009〕17號)及相關部門確定的計費標準為指導,實行市場調節價。委托雙方根據工作量、服務成本等,協商確定測繪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責任區分。測繪服務機構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終身負責。測繪成果出現質量問題的,測繪服務機構及相關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因委托方提供的基礎材料不實,產生損害性后果的,由委托方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聯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加強對“多測合一”成果質量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開展項目成果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條市自然資源局出臺信用管理文件,對參與“多測合一”的測繪服務機構進行信用評分,強化自然資源社會信用信息運用,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市轄各縣參照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賀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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